科技項目疑難解答
匯編衡陽市各類惠企政策!政策依據:衡陽市關于打好經濟增長主動仗加快建設區(qū)域經濟中心的若干政策措施(珠暉區(qū)、雁峰區(qū)、石鼓區(qū)、蒸湘區(qū)、南岳區(qū)、衡陽縣、衡南縣、衡山縣、衡東縣、祁東縣、耒陽市、常寧市)。小編現將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報條件、程序總結如下,希望對你的申報工作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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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級示范步行街、智慧商圈
(一)獎補內容
對有新評定為省級(含)以上示范步行街、智慧商圈的最高可獎補100萬元。
(二)省獎補標準
市級協(xié)助爭取省級獎補。
二、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和電子商務示范企業(yè)
(一)獎補內容
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和電子商務示范企業(yè)的,給予一次獎勵,最高可獎勵100萬元、80萬元
(二)省獎補標準
市級協(xié)助爭取省級獎補。
三、省級數字商務集聚區(qū)
(一)獎補內容
對首次認定為省級數字商務集聚區(qū)的,給予一次獎勵,最高可獎勵60萬元。
(二)省獎補標準
市級協(xié)助爭取省級獎補。
四、夜間消費聚集示范區(qū)(含文旅)
(一)獎補內容
對有新評定為省級以上夜間消費聚集示范區(qū)(含文旅),給予補貼,最高可獎補50萬元。
(二)省獎補標準
全市每年評選3—5個夜經濟示范集聚區(qū),每個項目獎補20萬元。
五、線上、支撐服務電商企業(yè)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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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對線上交易、支撐服務且符合一定要求的電商企業(yè)給予6—15萬元獎補。
六、創(chuàng)業(yè)孵化中心、電商產業(yè)集聚區(qū)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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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對具有孵化培訓、平臺代理授權服務、前期陪跑功能的創(chuàng)業(yè)孵化中心和具有招商功能、入駐企業(yè)新增超過10家的電商產業(yè)集聚區(qū)給予10—20萬元獎補
七、限上法人單位
(一)獎補內容
對年度零售額增速超過全省平均水平且銷售額過2000萬元的限上法人單位給予獎勵,最高可達到10萬元。
(二)省獎補標準
市級協(xié)助爭取省級獎補。
八、線上批發(fā)零售企業(yè)
(一)獎補內容
對在本地注冊且年網絡交易額首次超過100億元的線上批發(fā)零售企業(yè),按企業(yè)當年新增地方稅收貢獻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可獎勵100萬元。
(二)省獎補標準
市級協(xié)助爭取省級獎補。
九、中華老字號
(一)獎補內容
對2023年新獲批"中華老字號"的企業(yè)給予獎勵,最高可獎勵30萬元。
(二)省獎補標準
市級協(xié)助爭取省級獎補。
十、會展服務企業(yè)
(一)獎補內容
對以會展服務為主營業(yè)務(不含工程類企業(yè))年營業(yè)收入達到2000萬元(含)的企業(yè),給予資金獎勵。
(二)省獎補標準
市級協(xié)助爭取省級獎補。
十一、設立中國(內地)首店、湖南首店
(一)獎補內容
對在本地設立中國(內地)首店、湖南首店并簽訂2年以上入駐協(xié)議的,給予落戶獎勵。
(二)省獎補標準
對引進知名品牌來衡首發(fā)、開設首店的企業(yè)或市場主體每個獎補5—10萬元。
十二、中國質量獎、省長、市長質量獎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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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對首次獲得中國質量獎、省長質量獎、市長質量獎的企業(yè),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
十三、制定標準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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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對主持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的企業(yè),一次性獎勵50萬元;參與制定(排名前三位)國際標準、國家標準的企業(yè),一次性獎勵30萬元;主持、參與制定(排名前三位)行業(yè)標準的企業(yè),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主持、參與制定湖南省地方標準的企業(yè),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同一單位,該項獎勵額度累計不超過150萬元。
十四、總部經濟
(一)獎補內容
對湘商上市企業(yè)集團總部整體回遷的,最高可爭取省級1000萬元獎勵。對湘商上市企業(yè)功能性總部回遷,并有稅收貢獻的,最高可爭取省級300萬元獎勵。
(二)省獎補標準
對新進總部企業(yè),按規(guī)定自認定當年起,前5年按地方財政貢獻的一定比例繳入總部企業(yè)獎勵資金池,通過預算安排,用于支持企業(yè)發(fā)展。
十五、外商投資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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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對年度內外方股東實繳注冊資本(以外匯到位資金為準,不包括外方股東的境內出資)的外商投資企業(yè),按外方股東實繳注冊資本(折合人民幣)金額的0.5%予以獎勵,年度內單個企業(yè)獎勵最高限額200萬元。對新引進外資項目實際到位資金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以內,給予縣市區(qū)、園區(qū)10萬元獎勵,實際到位資金1000萬美元以上,給予縣市區(qū)、園區(qū)30萬元獎勵。
十六、招大引強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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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支持外資技術研發(fā)中心發(fā)展,按其設施設備等固定資產投入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各縣市區(qū)、園區(qū)對新引進的"三類500強"項目,采取"一事一議"政策按其固定資產投入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市級對貸款部分予以貼息支持。
十七、盤活存量資產
(一)獎補內容
安排1000萬元用于支持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盤活國有存量資產。
(二)省獎補標準
市級協(xié)助爭取省級獎補。
十八、基礎設施REITs項目
(一)獎補內容
對省內原始權益人發(fā)行的基礎設施REITs項目推薦至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的,協(xié)助原始權益人爭取省級200萬元的前期工作費用補助資金。
(二)省獎補標準
市級協(xié)助爭取省級獎補。
十九、促進房地產消費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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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對2022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期間在市中心城區(qū)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和地下車位(庫)的購房人,按其實際繳納的契稅分別予以50%、50%和80%的財政補貼。
二十、支持外貿企業(yè)實地、線上參展
(一)獎補內容
對企業(yè)參加重點境外展會展位費按比例給予資金支持。設立匯率避險產品風險補償金,對準入企業(yè)實施"兩免一補一優(yōu)惠"政策。引導金融機構擴大外貿信貸投放規(guī)模,對外貿供應鏈平臺為服務產業(yè)發(fā)展需求而產生的貿易項下融資貸款利息,按照50%的標準給予貼息支持,最高可補貼200萬元。
(二)省獎補標準
對完成市級外貿增速目標任務且外貿業(yè)績在1—10億元、10—30億元、30億元以上的企業(yè)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的獎勵。對首次實現外貿業(yè)績‘破零’的企業(yè)予以獎勵。外貿業(yè)績在100—500萬元、500—1000萬元、1000—5000萬元、5000萬—1億、1—10億元的企業(yè)分別給予2萬元、4萬元、6萬元、8萬元、10萬元獎勵;業(yè)績在10億元以上外貿企業(yè)按照"一事一議"給予支持。
二十一、鼓勵外貿業(yè)態(tài)創(chuàng)新發(fā)展
(一)獎補內容
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產業(yè)帶,最高可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產業(yè)園,最高可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對公共海外倉給予首年最高60萬元/個、后兩年每年最高30萬元/個的支持,單個企業(yè)三年累計支持最高可達到500萬元。
(二)省獎補標準
對新增單個網絡品牌培育和單個海外倉建設給予6—15萬元支持。對新增開展跨境電商業(yè)務試點且有一定實際成交業(yè)績的跨境電商企業(yè),對其開店費用和業(yè)務推廣費進行一次性3萬元包干獎補。對經市政府批準設立的境外商務代表處每個給予40萬元一次性開辦費補助,按照年度工作考核等次給予我市駐境外商務代表處10—20萬元績效獎金。鼓勵企業(yè)"走出去"。對我市開展境外投資和對外承包工程的企業(yè),按照上年度實際投資額1.5%和對外承包工程完成營業(yè)額0.5%給予獎勵,單個項目年度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二十二、開放平臺賦能增效
(一)獎補內容
全國首創(chuàng)并被國家復制推廣的制度創(chuàng)新成果,對作出主要貢獻的單位每項最高可獎勵500萬元。
(二)省獎補標準
市級協(xié)助爭取省級獎補。
二十三、稅收貢獻獎
(一)獎補內容
對新晉"湖南制造業(yè)100強企業(yè)"榜單且營業(yè)收入、稅收貢獻增幅均超過10%的企業(yè),給予獎勵,最高可獎勵500萬元。
(二)省獎補標準
倍增培育企業(yè)高管投資入股本企業(yè)的,可對其個人新增股權投資部分所產生收益而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地方留成部分,市財政給予全額獎勵。
二十四、信息與制造業(yè)融合獎勵
(一)獎補內容
對國家工業(yè)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yè)融合發(fā)展等試點示范項目企業(yè)最高可獎勵100萬元。
(二)省獎補標準
市級協(xié)助爭取省級獎補。
二十五、智能制造
(一)獎補內容
支持智能制造標桿企業(yè)和車間創(chuàng)建,對智能制造標桿企業(yè)可獎勵100萬元;對智能制造標桿車間最高可獎勵50萬元。
(二)省獎補標準
每年培育1個國家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的企業(yè),按照20萬元/個予以支持。每年培育3個市級智能制造標桿企業(yè),按照10萬元/個予以支持;每年培育6個市級智能制造標桿車間的企業(yè),按照5萬元/個予以支持。
二十六、單項冠軍和專精特新"小巨人"
(一)獎補內容
對新獲評國家級制造業(yè)單項冠軍的申報主體給予100萬元獎勵;對新獲評的國家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yè)(平臺、項目),按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檔次給予獎勵;對新獲批的國家級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企業(yè)三年最高可給予600萬元獎補支持。
(二)省獎補標準
對新獲評國家級、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yè)分別給予20萬元/戶、10萬元/戶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制造業(yè)單項冠軍給予10萬元/戶獎勵;每年培育5個制造業(yè)單項冠軍企業(yè),按照5萬元/戶給予獎勵。對新增的"軍工三證"企業(yè)和省級示范項目企業(yè),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二十七、信息技術產業(yè)百強企業(yè)
(一)獎補內容
對首次進入全國電子信息、軟件、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yè)百強企業(yè)給予100萬元獎勵。
(二)省獎補標準
市級協(xié)助爭取省級獎補。
二十八、培育市場主體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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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對首次認定的規(guī)模以上工業(yè)企業(yè),每家給予10萬元的達規(guī)入統(tǒng)獎勵。首次認定的資質等級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等級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yè)、規(guī)模以上服務業(yè)企業(yè)每家分別給予2萬元的達規(guī)入統(tǒng)獎勵。個體戶轉為法人、非獨立核算工業(yè)企業(yè)(分公司)轉為獨立法人單位、規(guī)模以下工業(yè)企業(yè)升級為規(guī)模以上工業(yè)企業(yè)后稅負若高于原稅負的,前三年高出部分的地方留成分別按照全額的標準,由受益財政按比例分別予以補助,同一市場主體僅可享受一次。
二十九、企業(yè)上市獎勵
(一)獎補內容
對在湖南股交所科技創(chuàng)新專板、"專精特新"專板掛牌的企業(yè)給予15萬元補助。對已在湖南證監(jiān)局輔導驗收的企業(yè),給予200萬元補助資金,對科創(chuàng)板上市企業(yè)再獎勵100萬元。對收購省外上市控制權并將注冊地遷至我市的企業(yè),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資金。
(二)省獎補標準
上市后備企業(yè)在改制過程中,因涉及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和除股票溢價發(fā)行以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注冊資本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而形成的新增縣(市)區(qū)稅收貢獻部分,由受益財政按"一事一議"原則予以獎勵(額度可參照貢獻額度)。在企業(yè)改制、重組過程中,對于同一實際控制下的股權調整與轉讓、持股方式的變更(如直接持股變?yōu)殚g接持股)等重組情形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企業(yè)所得稅,由受益財政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研究予以支持。注冊地在衡陽的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市內企業(yè)或其資產,在完成重組資產產權過戶或工商變更登記后,由重組企業(yè)所在地按重組置入資產增值額的2‰給予補助,每家企業(yè)同一年度內補助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二十九、研發(fā)費用和科技創(chuàng)新
(一)獎補內容
對列入省重點高新技術領域的企業(yè),按其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發(fā)費用加計扣除部分的12%給予補助,單家企業(yè)補助額最高可申報爭取1000萬元。
(二)省獎補標準
設立300萬元企業(yè)研發(fā)費用輔導專項資金,支持企業(yè)建立規(guī)范的研發(fā)費用歸集機制并做好會計輔助賬。每年支持10個科技創(chuàng)新重大項目,按照50萬元/個給予獎勵;每年支持10個重點研發(fā)項目,按照20萬元/個給予獎勵;每年支持40項基礎應用研究,按照5萬元/項給予獎勵。對列入十大技術攻堅項目的企業(yè)獎勵50萬元。
二十九、工業(yè)設計中心
(一)獎補內容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工業(yè)設計中心,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二)省獎補標準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工業(yè)設計中心和工業(yè)設計研究院,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每年培育5個工業(yè)設計中心企業(yè),按照10萬元/個予以支持。
三十、"揭榜掛帥"的項目
(一)獎補內容
對列入制造業(yè)關鍵產品"揭榜掛帥"的項目,按不超過企業(yè)實際項目研發(fā)投入的1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2000萬元。
(二)省獎補標準
每年培育1個湖南省自然災害防治技術裝備重點任務工程化攻關"揭榜掛帥"項目的企業(yè),按照10萬元/個予以支持。
三十一、100個產品創(chuàng)新強基項目
(一)獎補內容
對當年驗收竣工投產的"100個產品創(chuàng)新強基項目",給予100萬元左右的竣工獎勵。
(二)省獎補標準
支持"100個產品創(chuàng)新強基"項目的企業(yè),單個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三十二、綠色制造與技術創(chuàng)新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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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對新認定的省級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示范企業(yè)、綠色設計產品、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yè)給予10萬元獎勵。每年培育5個工業(yè)綠色制造試點示范企業(yè),按照10萬元/個予以支持。每年培育5個國家技術創(chuàng)新示范企業(yè),按照10萬元/個予以支持。
三十三、倍增培育企業(yè)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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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倍增培育企業(yè)實施技術改造項目(含數字化、智能化改造項目),當年設備投資達到500萬元以上的,其購置設備的貸款按照利率予以一年貼息,單個企業(yè)貼息最高限額100萬元。
三十四、高新技術企業(yè)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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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對首次、再次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yè)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5萬元。
三十五、國省科技獎勵企業(yè)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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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每年培育15個國省科技獎勵企業(yè),入選企業(yè)每個獎勵10萬元。
三十六、重點實驗室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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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對新認定的重點實驗室,按照國家級200萬元、省級100萬元標準,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三十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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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對新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按照國家級200萬元、省級100萬元標準,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三十八、工程研究中心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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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對新認定的工程研究中心,按照國家級200萬元、省級100萬元,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三十九、企業(yè)技術中心(發(fā)改部門評定)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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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對新認定的企業(yè)技術中心(發(fā)改部門評定),按照國家級200萬元、省級100萬元,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四十、企業(yè)技術中心(工信部門評定)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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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對新認定的企業(yè)技術中心(工信部門評定),按照國家級50萬元、省級10萬元標準,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四十一、"雙創(chuàng)"示范基地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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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對新認定的"雙創(chuàng)"示范基地,按照國家級50萬元、省級10萬元標準,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四十二、科技孵化器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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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對新列入的國家、省級、市級科技孵化器,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5萬元項目資助。
四十三、數字化轉型升級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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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支持企業(yè)進行數字化轉型升級,對符合條件的數字化轉型升級項目,年度投資在300萬元—500萬元(含300萬元)的,單個企業(yè)給予一年貼息補貼不超過50萬元;年度投資在500萬元—2000萬元(含500萬元)的,單個企業(yè)給予一年貼息補貼不超過100萬元;年度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含2000萬元)的項目,單個企業(yè)給予連續(xù)兩年貼息補貼,每年補貼不超過100萬元。
四十四、"上云、上平臺"示范企業(yè)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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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市財政安排200萬元培育深度"上云、上平臺"示范企業(yè)。
四十五、國家工信部相關試點示范項目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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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獲評國家工信部相關試點示范項目給予每家企業(yè)30萬元獎勵;
四十六、"5G+工業(yè)互聯網示范工廠"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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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獲評市級"5G+工業(yè)互聯網示范工廠",按照購置貸款5%貼息,單個企業(yè)貼息最高限額30萬元;
四十七、移動互聯網重點企業(yè)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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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獲評市級移動互聯網重點企業(yè)給予每家企業(yè)30萬元獎勵;
四十八、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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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通過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給予每家企業(yè)10萬元獎勵;
四十九、獲評省級優(yōu)秀工業(yè)APP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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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獲評省級優(yōu)秀工業(yè)APP給予每家企業(yè)10萬元獎勵;
五十、"數字新基建"100個標志性項目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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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納入省級"數字新基建"100個標志性項目給予每家企業(yè)10萬元獎勵;
五十一、5G典型應用場景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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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獲評省級5G典型應用場景的每家企業(yè)10萬元獎勵。
五十二、工業(yè)互聯網網絡安全分類分級管理試點企業(yè)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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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納入工業(yè)互聯網網絡安全分類分級管理試點企業(yè)給予10萬元獎勵;
五十三、獲評數字湖南十大應用場景、制造業(yè)數字化轉型典型應用場景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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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獲評數字湖南十大應用場景、制造業(yè)數字化轉型典型應用場景的企業(yè)給予10萬元獎勵。
五十三、支持重點產業(yè)發(fā)展
(一)獎補內容
對省外(含境外)來湘投資企業(yè),一個年度內實際到位資金達到2億元或3000萬美元以上的工程機械等優(yōu)勢產業(yè)補鏈延鏈項目,按其實際到位資金一定比例給予獎勵。
(二)省獎補標準
對當年納入重大產業(yè)支撐項目、省十大產業(yè)項目的企業(yè)給予50萬元獎勵。
五十四、"三品"標桿企業(yè)
(一)獎補內容
對當年認定的"三品"標桿企業(yè)給予獎勵,最高可獎勵50萬元。
(二)省獎補標準
每年培育6個工業(yè)品牌培育示范企業(yè)、工業(yè)領域知識產權運用標桿企業(yè),按照5萬元/個予以支持。對新認定的省級、市級消費品"三品"標桿企業(yè),按照省級30萬元、市級5萬元標準,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五十四、加快"五好"園區(qū)建設
(一)獎補內容
對省級認定的國際政府間合作園區(qū),獎勵500萬元;對新升級為國家級園區(qū)的省級園區(qū),獎勵500萬元;對經認定的園區(qū)科技孵化、現代物流、產融合作平臺,最高可獎勵200萬元;對綜評在全國和中部地區(qū)排名雙進位的園區(qū),根據進位幅度和全國及中部排名情況,最高可獎勵500萬元;對評為全省"開放十強"的省級以上園區(qū)獎勵200萬元。省財政從基建投資資金中安排2000萬元,對在"五好"園區(qū)建設中表現突出的給予獎勵。
(二)省獎補標準
市級對成功創(chuàng)建國家級經開區(qū)、高新區(qū)的省級園區(qū),對在全省綜合評價排名首次進入前5、前10、前20的園區(qū),對在全省綜合評價排名較上年度實現進位的園區(qū),分別按照考核評比給予獎勵。
五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獎補內容
省級落實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貸款貼息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2.5個百分點的貼息,期限2年。
(二)省獎補標準
市級協(xié)助爭取省級獎補。
五十六、落實減稅降費政策
(一)獎補內容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對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執(zhí)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對繳納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按規(guī)定給予減免。
(二)省獎補標準
對保障性住房、學校、醫(yī)院、養(yǎng)老及工業(yè)企業(yè)項目等報建按照政策規(guī)定實行市級規(guī)費優(yōu)惠。對總投資額2億元及以上且投資強度100萬元/畝及以上的現代物流項目;總投資額3000萬元及以上的信息服務、科技服務、商務服務、電子商務、文體服務、旅游服務、節(jié)能環(huán)保服務項目;總投資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金融項目;總投資額1億元及以上且投資強度150萬元/畝及以上的文體產業(yè)項目;總投資額1億元及以上的景區(qū)開發(fā)項目;總投資額1億元及以上且投資強度150萬元/畝及以上的旅游產業(yè)項目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水土保持補償費、建筑施工污染保潔費市本級留成部分按50%優(yōu)惠;上述項目總投資額和投資強度都擴大一倍及以上的,按照100%優(yōu)惠。
五十七、支持物流發(fā)展
(一)獎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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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獎補標準
統(tǒng)籌開放型經濟發(fā)展資金,促進集裝箱水運發(fā)展,對衡陽往返長沙或岳陽集裝箱航線,每往返航次獎勵3.5萬元,特殊情況下單邊集裝箱航線每航次獎勵2萬元。鼓勵衡陽港港口運營企業(yè)以優(yōu)價優(yōu)質服務擴大港口集裝箱吞吐量,對港口吞吐集裝箱給予獎勵100元/標箱。鼓勵國際集裝箱海運班輪公司將海運集裝箱延伸至衡陽港,對進出衡陽港的集裝箱重箱獎勵100元/標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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